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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诚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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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桂02破9号
本院根据覃琴相的申请裁定受理柳州市诚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诚盛公司债权人应当在2023年10月12日前通过柳州中院“破立有方”破产案件监督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lzfy.gov.cn)、微信小程序端(小程序名“破立有方”)或以邮寄、面交等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写字楼四层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焕杰律师,18977258828;何盼盼律师,15977281992)。债权人首次进行线上申报债权的,需在“破立有方”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通过身份验证,之后进入平台首页“债权申报”界面,选择(2023)桂02破9号案件,按提示填写债权信息并提供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诚盛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有关诚盛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申请人可凭生效法律文书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诚盛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召开,会议的具体形式及其他事宜,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如举行线下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