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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高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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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桂02032

根据债权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已于20231011日裁定受理柳州市高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西和清律师事务所柳州市高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广场10地王公馆31单元40-34室联系人:何旺发,联系电话:13517626869)。本案适用简化审理程序,柳州市高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1115日前向柳州市高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柳州市高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柳州市高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柳州市高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柳州市高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院定于202311201530分在本院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十一

 

 

 

 

 

 

 


鱼峰区人民法院

2023-10-20